重庆市税务局副局长姚朝智通报有关情况。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谢鹏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3日16时46分讯(记者 伊永军 冯司宇)昨(2)日,重庆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的若干政策措施,系统性地整合梳理和补充完善前期的惠企政策,决定推出增强版的40条举措。在今日召开的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税务局副局长姚朝智围绕“支持企业40条”作了专题解读。
据姚朝智介绍,“支持企业40条”中涉及的税收政策有8条,分别体现在减税、免税、缓税、税前扣除、亏损结转等五个方面。
在减税方面:
一是阶段性调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原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因疫情原因,导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提出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给予3个月的税收减免。
在免税方面:
一是对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质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二是对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收派服务,主要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三是单位、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免税。单位、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在税前扣除方面: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不受年度利润总额12%的限制。
在亏损结转方面: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及其相关服务的四大类行业困难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在延期缴纳方面: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方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姚朝智表示,以上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直接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急点、难点、痛点,有助于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帮扶企业渡过困难期。税务部门将以更实的举措、更高的效率,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