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李健 黄乔)2月22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有关部门和专家就当前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了通报和说明。
确诊病例2月14日后为个位数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副书记夏沛介绍,截至2月21日24时,我市现有在院确诊病例250例,累计死亡病例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1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72例。
专家认为,我市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工作有力推进,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694人,其中集中隔离1693人,占比99.9%,居家隔离1人。输入性确诊病例在1月31日后逐渐减少,确诊病例在2月14日后为个位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综合防控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专家提醒,虽然疫情蔓延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但仍需严格落实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避免疫情出现反弹。广大市民朋友千万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仍要坚持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室内通风换气、适度进行体育锻炼,合理膳食、注重休息,保持良好心态,避免身体抵抗力下降,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呕吐、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医。
4家企业、1家经营单位违法生产销售消毒剂被查处
为确保消毒产品安全有效,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在全市开展了消毒产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夏沛称,检查发现,重庆丽净白日用品有限公司、重庆雨良洁牌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重庆洁沿洗涤剂厂、重庆欧洁日化用品厂等4家生产企业,未取得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重庆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违法生产销售“84”消毒液;大足区远童日化经营部销售无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重庆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所生产的“84”消毒液。
“上述4家生产企业、1家经营单位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夏沛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有关规定,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12条举措保障市民“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
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杨宏介绍,2月19日,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渡难关促发展的十二条政策举措的通知》。
“十二条政策举措条数不多,但条条都是干货。”杨宏介绍,其主要内容为4个方面:
在财税支持方面提出3条措施。包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允许区县调整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用于直接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贴费,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享受有关税收政策优惠。
在金融扶持方面提出2条措施。包括加大融资纾困力度、加快农业保险理赔进度。比如,对复工开工急需资金、单户总量不高于100万元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线上受理申请,即申即审、优先放款;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单户总量不高于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在产销对接方面提出2条措施。包括畅通运输绿色通道、优化产销对接服务。比如,快速办理“农产品及农业物资通行证”,按需申领、即核即发、凭证通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线上销售农产品,疫情防控期间线上销售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且社会效益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按不超过销售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线上销售2000单及以上且社会效益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按不超过快递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均不超过20万元,同一主体不重复享受。
在服务保障方面提出5条措施。包括支持农业企业优先开工、切实保障用工需求、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立重点农业企业指导员制度、为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免租金等。
杨宏表示,“十二条政策举措”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有利于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复工复产总体态势是良好的、有序的。”杨宏说,截至2月21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复工率已达66%。
农村无需对外环境进行大面积喷洒消毒
市疾控中心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所所长、主任医师季恒青对农村地区应如何开展消毒工作作了介绍。
他建议,针对公共场所,应对乡镇公共区域如车站候车室、超市、菜场、村办公场所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要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物体表面每天喷洒消毒1次;
针对垃圾投放点、暂存点,应做好消毒工作,每天消毒1次以上;针对开放的公共厕所,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加强通风和卫生管理。尤其是对公共场所中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的物体每天必须擦拭消毒。
农村无需对马路、街道、广场等外环境进行大面积喷洒消毒,以避免滥用消毒剂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