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县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云阳县辖区内非渝籍牌照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已进入云阳的非渝籍牌照车辆一律就地停放,不得上路行驶,由辖区乡镇(街道)负责采取管控措施。
因正当理由进入云阳的非渝籍牌照车辆,严格按照《返云申报表》中申报时限到达目的地后,按照上款规定执行。
非渝籍牌照车辆出县需出具所在村(社区)或者单位意见,且不得返云。
二、救护车、消防车、执法车、医疗物资运输车、农用物资运输车、生活物资运输车、工程建设运输车、快递外卖配送车、城市运行保障车、企业生产物资保障车不受临时交通管制。
指挥车、应急车、志愿者服务车、医护人员用车、复产复工管理用车(渝籍牌照车辆)实行临时通行许可。
禁止县内乡镇(街道)之间、镇村之间、村村之间道路设置物理措施阻断,阻碍车辆通行。
三、在云渝籍牌照车辆在云阳县辖区内实行部分时段禁行、限行措施。
22:00—次日6:00期间,云阳县辖区内渝籍牌照车辆(第二条规定的车辆除外)禁止上路行驶。
8:30—17:30期间,云阳县辖区内渝籍牌照车辆(第二条规定的车辆除外)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尾号为单号的单日行驶,尾号为双号或字母的双日行驶。
6:00—8:30和17:30—22:00期间,不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四、保持与周边省市、区县交通运输防控措施不变。
五、云阳县辖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开展流动交通运输防控联合检查。
六、G42沪蓉高速云阳互通交通运输防控措施实行“三进一接”(“三进”即云阳人居住、生活、工作在云阳的进,外地人工作、生活在云阳的进,救护车、消防车、执法车、医疗物资运输车、农用物资运输车、生活物资运输车、工程建设运输车、快递外卖配送车、城市运行保障车、企业生产物资保障车进;“一接”即外地人工作、生活在云阳的由用人单位或乡镇﹤街道﹥与交通运输防控组进行交接,由用人单位或乡镇﹤街道﹥按规定进行管理),湖北籍车辆和人员不允许进入。
严格落实进出车辆检查和人员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七、继续运营公交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含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以及云阳至重庆、云阳至万州高铁站、云阳至万州机场双向应急运输线路,其余省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暂时停运。
停运客运车辆由企业负责指定地点停放,并保持信息畅通,服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调度。
八、保留云阳汽车客运站应急线路运营,恢复符合条件的货运码头运营,其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渡口暂时关闭,由所属企业和渡口所在乡镇(街道)做好安全维护。
九、恢复货运船舶(湖北来云货运船舶除外)运行,长江干线及县内水域客船、渡船暂时停运。
十、本《通告》自2020年2月15日零时起实施。
此前发布的关于临时交通管制的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对违反临时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法严厉处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云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4日
(联系人:县交通局杨涛;联系电话:55161960;联系人:县交巡警大队龚军;联系电话5513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