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连日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关于印发支持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措施的通知》等,强化企业复工防控措施,分类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与此同时,市经信委、市税务局、市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推出各项举措,为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复产提供帮助。
组合政策:
推出融资、贴息、“欠费不停供”等措施
市经信委发布做好疫情防控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多项帮扶政策措施,涉及企业融资、物流、创新类及服务协调等多个方面,其中做好融资服务是“重中之重”。
融资方面,主要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若在采购原材料、设备期间因资金不足且银行贷款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向市经信委提出不超过100万元的应急性周转资金借款申请。同时,市经信委将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帮助其履行代偿义务。
在减负方面,对于我市纳入中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市经信委将牵头为其提供贴息支持和税收优惠,并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在疫情防控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厂房租金。
在鼓励创新及生产服务协调方面,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中小企业针对疫情防治,在医疗器械、防护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同时,市经信委还将帮助企业协调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对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电、水、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税收扶持:
58条税费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复工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对于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及重点行业,先后出台4项政策公告。对此,市税务局编制发布《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指引》,涉及8个方面、共计58条税费政策措施。
市税务局人士表示,在这些政策措施里,包含对企业复工复产、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内容,主要涉及纳税定额调整、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比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其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在企业延期缴纳税费方面,将今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申报的,可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今年一季度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延长至4月底,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
金融支持:
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会同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和重庆银保监局等9部门联合制定《重庆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实施细则》,出台涉及建立企业续贷快速响应机制等8个方面,共24条措施。
其中,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将实施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将向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3家银行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另外,全市各金融机构将持续开展市、区县两级多层次,多方式融资对接活动,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并根据企业属地安排专人持续跟踪联系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细则》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满足实体经济有效信贷需求,确保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同期;对疫情防控相关及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各银行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科研攻关:
对疫情防控研发企业予以资助
市科技局发布《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协同攻关强化突发疫情防控科技支撑的若干举措》,对涉及疫情防控企业的基础应用基础研究,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研发等,优先给予立项支持。
在加大研发支持力度方面,结合疫情防控产生的相关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将直接纳入市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方向,并优先立项;企业牵头实施的疫病防控相关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研发,将优先纳入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点支持方向,并按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资助。
在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方面,对能确保及时在传染源识别及隔离、易感人群防护、防疫消毒等重点领域有临床应用的科技成果,以及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疫情预测预警、医疗救治等服务应用场景,将直接纳入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支持。
在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布局方面,将聚焦提升应急服务支撑能力,加快建设防控新发突发传染病的诊断试剂、疫苗等应急技术服务平台,培育医药健康成果转化中介等服务机构,加快形成功能完备、服务专业的科技平台支撑体系。
另外,目前市科技局还启动疫情应急科技攻关,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8家单位牵头实施首批8个项目。
物流保证:
将企业物资分三类进行运送
市经信委、市交通局等多个市级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物资物流保障工作。为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我市将需保障运输的物资分为以下三类: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防护物资生产企业所需生产物资及相关产品;市级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生产所需物资及产品;其他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所需生产物资及产品。
其中,需通过公路运输的第一、二类物资,由企业向市经信委提出运输保障申请,由后者出具调运单,市交通局接调运单后,协调沿线交通运输部门,确保畅通运行。第三类物资由企业向其复工备案所在地区县提出申请,后者向市交通局出具调运单,确保畅通运行。
对于非公路运输的第一、二类物资,如进行航空、铁路、水运等运输方式,由市经信委会同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予以保障,第三类物资由区县政府协调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予以保障。
记者:夏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