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白云区一对夫妻,因为从外地回到贵阳,按照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规定需隔离14天,但这对夫妻不听社区工作人员及民警劝导,多次私自外出,最终被警方行政拘留。
2020年1月27日,熊某和刘某夫妻二人,自驾从江西九江返回贵阳白云区某小区家中,根据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的通告》规定,熊某、刘某需自行在家连续居家隔离观察14日,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不得私自外出。在此期间,二人多次以生活不便为由私自外出,居委会工作人员曾多次劝解,并告知二人,如果隔离期间生活上有任何困难或需要帮助,均可以告诉居委会工作人员,但二人就是不履行居家隔离观察规定。
2月8日,熊某因扁桃体发炎,到贵阳市白云区人民医院进行定点治疗,经医生诊断,并进行核酸检测,其非新冠肺炎症状,但根据贵阳市白云区疾控中心及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社区医院建议,熊某、刘某仍需继续居家隔离观察。
但熊某、刘某在未解除居家隔离观察的情形下,仍拒不按照疫情期间的相关规定进行居家隔离观察,于2月11日11时许,再次私自从家中外出离开小区。发现二人来开后,居委会工作人员及白云区公安分局粑粑坳派出所民警立即对二人进行寻找,当天下午12时许,终于在贵阳市白云区体育馆附近某租赁行找到二人。二人对居委会工作人员及民警,规劝其回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拒不执行,并在民警进行现场法律告诫时态度恶劣,公然反对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在现场大吵大闹,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将其二人带离现场。
目前,熊某、刘某涉嫌拒不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熊某、刘某行政拘留十日。
白云警方提醒,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本台记者:俊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