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全县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的紧急通告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人群的管控,有效阻断疫情的扩散和传播,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自2020年2月13日零时起,云阳县境内所有零售药店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市民应尽快就近到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就诊。
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如有顾客到药店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要积极主动引导患者尽快到医院就诊,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本通告发布后,对仍违规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药店,相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告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云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