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在云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期间恢复正常营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在云金融监管单位,金融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重庆市切实做好新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方案》,现就在云金融机构有序恢复正常营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序恢复正常营业
在云各金融机构从2月14日起全面恢复正常营业;如金融机构上级分行(总行、公司)要求继续暂停营业的,按其上级机构的要求执行。在云各金融机构在2月13日12:00前须向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进行报备(联系人:范莹银,联系电话:55186891),提交恢复正常营业报备表(见附件1)、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
二、切实抓好疫情防控责任落实
(一)务必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务必做到有方案、有预案、有措施。恢复正常营业的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五必须”防控承诺:一是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自觉承担本机构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三是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四是必须严格落实县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五是必须按照重庆市公布的《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见附件3)要求,严格执行到位。要立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从即日起,做好恢复正常营业前的防疫准备工作。
2.务必及时排查员工、加强防护。各机构要提前排查每一名员工的来源地和14天内的活动轨迹,优先安排本地员工返岗。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对目前仍在湖北境内的员工劝留在当地,暂不返回。对近14天有湖北旅居史、有与湖北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员工,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居家或在居住地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怀孕妇女、有慢性基础疾病,以及超龄(60岁及以上)的员工不安排返岗。县外返工人员要按照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
3.务必做好恢复正常营业的防疫准备工作。各机构要准备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恢复正常营业前,要聘请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采取多种措施对办公区域、营业大厅、自助服务机、电梯、食堂、车辆等进行全面消毒。
4.务必加强办公区域管理。各机构要对全部员工进行返岗前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建立体温检测制度和生病报告制度,每天早晚检测上下班人员体温,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各机构的非营业大厅实行封闭管理,确保工作区域安全;食堂推行分时分餐制;尽量减少,不召开聚集性的大会;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人员距离,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交通工具防疫措施,定期消毒通风,降低乘车人员密度,降低感染风险。保障房屋通风,定时做好办公场区、食堂、车辆、金融特定库房的全面消毒、卫生保洁。保障员工有稳定的居住场地,设置临时隔离室。
5.务必加强营业大厅人员管控。要全面做好网点营业大厅的防控工作,定时对营业大厅、自助服务机、电梯等开展清洁消毒工作;加强营业大厅的人员管控,进入网点大厅的客户务必要进行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检测体温,体温超过37.2℃,不得进入。适当管控大厅人员流量,保持一定距离,杜绝人员聚集。
(二)务必落实员工的主体责任。
为切实做好机构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机构员工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全体员工向本机构如实报告行动轨迹(含参加聚会聚餐、走亲访友等情况);本人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情况;本人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湖北或武汉旅游居住史的人员、途经湖北或者武汉辖区的人员)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情况;本人及家人有感冒发烧或居家医学观察等情况。
三、切实抓好金融服务工作。
各金融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树立“与实体经济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共同发展”的意识和观念,严格执行中央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全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金融服务工作,满足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金融需求。
各银行机构要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弱势主体的支持,适度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和个人的支持力度,多方保障企业的金融需求,通过降低偿付成本、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等安排,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化解企业的信用风险,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从而确保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持续增长。
四、强化监督管理
各机构要严格落实恢复正常营业的要求,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安全营业同部署、同落实,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由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总牵头,会同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管组,按照金融监管职能职责分别对各机构的相关工作开展监管督促。对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疫情或疫情扩散的,将按有关规定要严肃处理。
附件:1.金融机构恢复正常营业报备表
2.金融机构恢复正常营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3.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
云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1日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