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廖雪梅)2月3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截至2月2日,全市财政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2.3亿元,重点向患者救治和物资采购两个方面倾斜。
针对一线医务人员众多,医用防护服、N95口罩等防护物资消耗量巨大等情况,我市除了从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中拿出2000万元建立防疫物资保供资金池,支持企业生产防疫物资外,还新推一系列采购储备物资的财政政策:对市内企业生产的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市级储备企业按合理的市场价全部收储;对储备企业收储防疫物资产生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市财政全额贴息。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防疫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经费,同级财政安排后市财政视情况补助。
与此同时,我市明确,无论确诊患者还是疑似患者,所有的救治费政府兜底,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既定政策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财政全额补助。截至目前,我市已拨付医保基金1.3亿元。
在我市,与患者救治政策同步实施的,还有中央出台的疫情防治人员补助政策:一类是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另一类是参与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分别按照每人每天300元和200元的标准发放临时性补助。
为加大应急资金调度确保疫情防控不受影响,加大补助力度确保患者救治不受影响,做好物资采购储备确保医护人员安全防护不受影响,市财政局要求,任何区县、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防疫资金用途。此外,市财政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物资财务核算、监督检查方案,以确保资金和物资的精准配置和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