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有关疫情传播态势、虚假防治措施等流言和谣言在网上传播,引发不少网民误解误读,个别网民编造传播虚假病例数据等谣言,极易引发社会恐慌情绪,严重影响网络安全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也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干扰。特别提醒:以下这些谣言,我们信不得!
谣言:渝中全域暂停餐饮经营活动
真相来了
28日,某网站发布题为“【独家首发】渝中区暂停全域餐饮经营活动”的消息。经证实,渝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从未发布稿件中提及的消息,从未要求暂停全域餐饮经营活动。当日晚上,该网站发布申明,对此次有误报道“渝中区暂停全域餐饮经营活动”向公众致歉!1月25日,渝中区商务委发出通告,要求取消大型宴会活动和大型人员聚集活动。同时,提醒小餐饮经营场所,做好顾客体温检测和经营消毒等工作,从未要求暂停区内所有餐饮经营活动。
谣言:巫溪上磺徐某因去武汉拉鱼染病去世
真相来了
据巫溪有关部门通报,近日,有网民在网络传播“巫溪上磺徐某儿子武汉拉鱼回来染病去世”的消息,经核实,巫溪上磺有位徐某是开着超市、在卖鱼,不过全名与谣传消息不符合。1月28日,有关部门证实:网传消息反映情况不属实,徐家人称此消息纯属谣言,全家去年未去过武汉,家人并没有生病。互联网并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
谣言:重庆市儿童医院礼嘉分院有确诊病例,医生全被隔离
真相来了
近日,有网友在朋友圈传播“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儿童分院)就诊,因有小朋友确诊,医生全部被隔离”的消息,经向该医院宣传科核实,医院为看病患者卫生安全出发,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采取消毒流程。目前并未发现有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
谣言:穿戴毛领或绒线衣服外套易吸附病毒
真相来了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转发“吉大二院赴武汉医疗队发回警示:不要穿带毛领或绒线的衣服,容易吸附病毒!请广而告知”的消息,就此情况,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相关专家表示,看了前线发回的警示,并没有这一条提示。另外,目前公认的病毒在干燥的空气中,仅可以存活5小时左右。如果落到光面物品上,如桌子等,比较容易消毒,好清除,而毛绒物体只是因其结构不容易消毒,也不容易被照射,所以比较不利于清除细菌,不利于消毒。因此,也就并不存在所传的穿戴毛领或绒线的衣服外套容易吸附病毒的说法。
谣言:洗热水澡预防新型冠状病毒
真相来了
在家里洗(泡)热水澡和高温消毒是两码事,洗热水澡保护易感人群不宜宣传!”28日,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兰娟就网络上的一些建议进行回应。她指出当前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方法依然是少去人多密集场所,勤洗手,戴口罩,保持室内通风。
相关法条链接
1《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路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行为(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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