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父老乡亲: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以赴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4日,重庆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在全民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法律的红线坚决不能触碰,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不准抗拒排查、居家隔离、居家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不准故意传染他人;
三、不准组织、参与聚集活动;
四、不准隐瞒、谎报疫情;
五、不准造谣、传谣;
六、不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七、不准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物;
八、不准制假、售假;
九、不准虚假宣传;
十、不准泄漏患者信息。
如有上述行为,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该隔离的要隔离,该拘留的要拘留,该判刑的要判刑!
面对疫情,让我们依法防疫、守法抗疫、全力以赴、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云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