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云阳县公安局开展打击防范经济犯罪主题宣传活动。
20.农村流通体制改革 1983年4月,县政府发布《关于放宽农副产品购销政策和扩大农副产品推销工作的通知》,允许农民对完成统派购任务以后的农村品自由上市交易。1984年,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若干暂行规定》,明确提出梳理流通渠道、搞活商品流通的任务、方法、步骤和措施,并提出在完成统购任务前提下可以上市出售。从过去管得过死的框框里解放出来,迅速放手农村商品经济的流通,之后在全县陆续建设了一大批农村初级集贸市场。1990年,县委、县政府又作出《关于发展农村经济、稳定农村政策的暂行规定》,指出凡放开经营的农产品,坚持多渠道、少环节、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农村商品经济流通领域的发展,使农业己逐步摆脱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束缚,促进了农村产品的商品化、市场化。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