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通讯员 赵颖)11月30日,在云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确定我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为200名。
据了解,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该法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人民陪审员的名额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此前,我县人民陪审员仅有77名,与县人民法院现有员额法官数比例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要求。为了满足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县人民法院在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上提请了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名额数确定后,县人民法院将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按县人大常委会本次确定的名额数开展随机抽选、团体推荐和资格审查,最终确定拟任命人选后,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