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北部新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规模3.9万平方米,廉租住房680套,现已建成投入使用。根据《云阳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云府办发〔2017〕96)文件精神,廉租保障对象应保尽保,目前经审查有480户符合廉租保障对象。云阳县北部新区廉租住房项目剩余200套房源将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部新区廉租住房项目位于北部新区新汽车站后侧,房源有单间配套、一室一厅和两室一厅3种户型,共计200套公租房房源,摇号配租时首先开展廉租房摇号,再开展公租房摇号。
二、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方式分为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三种方式。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云阳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县城区(双江街道、青龙街道、盘龙街道和人和街道)内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本辖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
四、申请地点及时间
接受申请地点:云阳县房地产管理所(云阳县群益路二巷65号)。
接受申请时间: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25日。
五、申请材料
(一)云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
(五)住房情况证明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于证明的提交原件,属于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云阳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公租房申请表可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官网)上直接下载(双面打印),按申请类型要求填写相对应的表格,准备完善相关材料,直接将书面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递交到县房地产管理所。
本次公租房申请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电话023-55511196、023-55165559。
特此公告。
云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