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
杨雪峰,男,汉族,重庆渝北人,1976年6月生,中共党员,1997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十二大队(石船公巡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督警衔,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7次,5次获评优秀公务员。2018年2月18日上午,在对一起摩托车违法超载进行纠违后,被犯罪嫌疑人持刀袭击,为避免歹徒伤及周边群众,在腹部劲部多处被刺伤、血流不止的危急关头,与犯罪嫌疑人展开英勇搏斗,后因伤势过重,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1岁。
杨雪峰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21年如一日,始终扎根基层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深刻内涵。他政治坚定、听党指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绝对忠诚的人民警察本色,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他爱岗敬业、忘我奉献,把公安事业当成报效国家的平台,把交巡警岗位看作体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成长为业精技强的业务骨干,是大家公认的交管工作“多面手”。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人性化关爱,热情周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被群众亲切称为“暖警”。他严格执法、英勇无畏,不管面对亲朋好友的请托,还是金钱、权力的干扰,始终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无论面对“毒驾”人员的恐吓威胁,还是的持刀歹徒的暴力袭击,都毫无畏惧、一身正气,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大无畏的精神彰显了人民警察的浩然正气。
杨雪峰同志始终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短暂的一生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用青春和热血诠释了人民警察对公安事业的无悔忠诚,是党的十九大后我市公安机关涌现出的一个重大典型,是新时代公安执法楷模,是当代公务员的杰出代表。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委、市政府决定,追授杨雪峰同志“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全市广大公务员要向杨雪峰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爱岗敬业、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学习他心系百姓、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大公无私、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要以杨雪峰同志为榜样,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以敢于担当、一往无前,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顽强斗志,撸起袖子加油干、重整行装再出发,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云阳县委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