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党员、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
美好生活,安全第一。为了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健康、幸福,请全县广大党员、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一是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超载、超速、超员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如电动车、非法改装车、超员摩托车、黑车。驾驶电动车时仅载本人,乘坐车辆时请系好安全带或带好安全帽。
二是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严禁用渔船、自用船等非营运船舶搭载乘客。请勿乘坐渔船、自用船等非营运船舶,乘坐客渡船时请穿戴好救生衣。如遇冒险航行、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坚决予以制止。
三是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规定燃放点以外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规定燃放时间以外燃放烟花爆竹,并请带头切实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量,文明过节,树立新风尚。
四是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春节期间、春运期间,县安委办开通举报投诉电话(55133055),若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县安委办受理举报投诉,并按相关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健康、幸福,为了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全县广大党员、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从自己做起,为云阳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为云阳的绿水青山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恭祝大家新春快乐!平安幸福!万事如意!
云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